为推进我省灾害隐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近期,省应急管理厅转发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推进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要充分认识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及时、真实、准确、规范、全面的原则,加强和规范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二要全面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各市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确保全省每个城乡社区有1名灾害信息员,并明确今后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由灾害信息员承担。三要不断提升隐患识别处理能力。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明确灾害信息报送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分级培训机制,将灾害风险隐患相关业务纳入到各类防灾减灾救灾培训课程,不断提高信息员处理灾害风险隐患信息的业务能力。
《通知》强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压紧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处理、考核制度,对报送灾害风险隐患信息的情况及时进行评估通报。对及时准确报告灾害风险隐患信息的通报表扬;对迟报、漏报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迟报、谎报、瞒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