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安全管控”战略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避责任风险,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根据集团《关于开展春检工作的通知》【2021】13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领导带队检查工作。
为了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保证春季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于4月6日下午组织开展了领导带队检查部署会,成立了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检查的组织和落实。会上安全部高悦越对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一季度安全隐患进行了通报,安全部主管杨磊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重点强调了业务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董事长孟庆贵和总经理詹永华对此次检查做出具体要求。
4月7日检查组共33人(安全组、运行组、客服组、工程组、油气组抽调),在阜阳管理中心主要领导带领下,分别对市区、太和、颍上、临泉四个区域同时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