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将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7月5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学习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天立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梦来主持,机关全体人员、二级机构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政策法规科全文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从首次明确行政处罚的概念、完善行政处罚的种类、扩大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行政处罚实施权向基层延伸、细化行刑衔接制度、完善“一事不再罚”原则、修改行政处罚时效制度、确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法律地位、完善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强化行政处罚的正当程序等十个方面对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与会同志专心听讲,认真记录,并进行了讨论交流。
会议要求,一要通过学法、知法,做到依法执法、准确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二要按照法治学习计划,有系统的学习有关法律。三是不仅要学习通用法律,更要学习好专业法律,下一步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要全员学、及时学、全面学、反复学;四是结合行政处罚法的贯彻落实,抓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基层执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