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小火亡人”事故连续发生,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必须采取非常规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执法。
一是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定期开展督导。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专项工作调度会,研判工作形势,通报工作进度,做到周通报、月调度推进专项整治有序开展。三是落实监督责任,对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单位的专项整治开展进行指导监督。四是纳入管理考核,将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各行业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一要开展专项行动。针对火灾事故隐患,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从严从实对全市消防安全特别是合用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建档立卡,压实市县乡村四级责任,按照“十个一律”标准整改验收。二要紧盯问题整改。持续跟踪问题隐患整改,层层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台账资料,做到清仓见底,整改销号,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以雷霆手段开展执法检查,坚决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曝光一批。四要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宣传贯彻,要求企业学习熟知新安法刚性要求,树牢安全理念,进一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同时,用真实案例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