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西充县一名男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照手续的情况下,在居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00余件,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受到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连日来,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结合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重点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对非法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5名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处罚,其中对4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眼下,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入旺季,各类风险隐患增加,烟花爆竹安全形势面临严峻挑战。各地相关部门纷纷行动起来,加大执法力度,着力守好烟花爆竹安全关口。
源头入手,多个地区收紧燃放政策
自去年以来,多个地区通过出台新规、收紧政策,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由此带来的安全风险。其中,明确出台对烟花爆竹实施禁放或限放的规定,成为多地的选择。
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出修改,将第六十一条修改为“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北京市规定,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北京市在全域范围内禁放烟花爆竹(环球影城度假区内经公安机关许可的焰火表演项目除外),对非法燃放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处罚。春节期间,北京也不再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
南京市从1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版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明确禁放区域由以往4个主城区进一步扩大,包括另外4个区的12个街道及2个园区。与此同时,该市将禁放时间从以往的春节有限开禁改变为全天,并禁止任何单位、个人销售烟花爆竹。
在收紧政策的同时,各地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也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例如,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规定,在禁放区域违规燃放,并且拒不停止燃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市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还充分发动社会力量,规定对于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市民积极举报最高可获得2万元奖励。
加强排查,从布点开始守住销售安全关
强力执法,倒逼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