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阜阳市应急管理局采取多项举措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一是制定实施细则,优化工作流程。制定出台《阜阳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细则》,明确参与标准化的定级单位、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及职责,确定局监管、危化、行政审批等科室为参与单位,局宣传教育中心为定级组织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为现场评审单位。实施细则对现场评审人员的专业类别、工作经历、技术职称等做出明确规定。为保证标准化评定高质量顺利开展,按照标准化定级程序、定级办法,绘制出最优工作流程图,便于企业和所有参与单位一目了然按流程操作。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广泛宣传发动。市应急局积极与经信、人社、国有资产、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等部门沟通协调,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八项措施,推动落实扶持政策,出台了对标准化等级企业的激励、奖补措施。同时,通过“五进”活动和多媒体平台等方式,积极宣传政府对安全标准化等级企业的激励、奖励举措,让企业和社会明白,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是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是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表现,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制度,是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是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三是纳入年度考核,加强监督实施。将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强对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人员的监督,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参与被评审企业的标准化培训、咨询相关工作,不得收取企业费用、出具虚假报告,如发现审核把关不严、现场评审结论失实、报告抄袭雷同或有明显错误等,将依法依规处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标准化定级公告前,在市应急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定级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