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第十六组在对黑龙江省鸡西市进行检查时发现,黑龙江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鸡西市某项目存在重大隐患未得到治理、安全标志标识设置不全等问题。
综合检查组发现,项目施工现场悬挑脚手架未按照方案要求设置钢丝绳进行拉结卸载,结构临边、电梯井口无防护,无警示标志。未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急救应急预案演练参演人员不符合要求,规定要求由预案中的组织领导与相关人员参加,实际是由电工、架子工、塔吊工、信号工参加演练。
据“央视网”发布报道,称“记者跟随检查组赴天津开展明察暗访,在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津融创景湾花园项目部,看到工地内大量可燃建筑垃圾未及时转运,外墙保温涂料随意摆放在工地内。检查组现场模拟火情发生,查看应急处置情况。抽查发现,项目现场人员对应急处置流程不熟悉,应对措施不正确;现场临时水源设置不规范,部分临时水源未配置水枪水带。未设置临时水泵房,导致水压不足,水枪甚至无法覆盖至现场堆放的建筑垃圾顶部,一旦发生火情,难以进行有效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