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日晚上18时左右,江西佰得利物资有限公司相垦分公司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触电亡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近日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经调查认定,江西佰得利物资有限公司相垦分公司“8.3”触电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与善后处理情况:
2020年8月3日下午,江西佰得利物资有限公司相垦分公司现场负责人袁安文在原料仓库施工现场指挥、监工和安排作业,外委作业人员李永红(电焊工)在进行原料仓库立柱的焊接作业,赵德明(死者)在旁打下手与他一起搬运需焊接的圆钢。下午四时左右江西佰得利有限公司相垦分公司工作人员对附近刚砌好不久的挡土墙浇水,水漫过作业现场浸湿了地面上大部分电线。下午六时左右赵德明触电倒地,现场负责人袁安文发现后,迅速切断电源,立即组织工人将赵德明抬到工棚,松开上衣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并于18:04分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大约50分钟后,高安市中医院急救站医生到达现场,立即对赵德明进行现场救治;19:35分左右,经抢救无效,宣布其死亡。
事后,江西佰得利物资有限公司相垦分公司法人代表洪涛开展家属安抚、尸体安放、赔偿协调等一系列善后工作。经过多轮协商,于8月5日凌晨1:30分签订赔偿协议,由江西佰得利物资有限公司相垦分公司给付各类赔偿金共118万元。
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事故原因如下:
(一)事故直接原因
作业现场电焊机、切割机进出线路陈旧老化多处破损,有的铜线甚至裸露在外,且没有采用架空方式铺设,均平铺在地面上,加之现场浇水,水在地面漫流,电线大部分被浸湿,导致电线漏电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江西佰得利物资有限公司相垦分公司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未对工程项目承包施工方安全生产管理和作业工具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进行检查监督,存在安全管理盲区;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及时纠正违章作业的行为,未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未对原料仓库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辨识,落实防范举措,是此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