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凌晨2时56分
安徽芜湖市弋江某公寓一楼发生火灾
消防员到达现场后
第一时间对楼上被困居民进行疏散
并对着火门面房进行堵截灭火
防止火势向上蔓延
火灾于4时15分扑灭
经初步调查,过火面积约100㎡
此次火灾共造成3人死亡
芜湖消防对此次事故进行了通报
具体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火灾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全国发生的50起较大火灾中,集生产、经营、仓储、住宿及厨房等多种使用性质于同一建筑内的“多合一”场所占到了6起,由于不少“多合一”场所存在人员住宿的情况,一旦发生火灾,很易造成人员伤亡。
贵州贵阳:“多合一”场所凌晨起火致7人遇难
事故发生后,火灾原因调查员对现场进行勘察发现,起火楼房共三层,其中一层为生产经营门面,高5.8m,搭建夹层用于存货和住人,二层供人员住宿并设有厨房做饭,三层用于人员住宿,是典型的“多合一”场所。
据统计,近十年全国共发生群死群伤火灾(含放火)35起,死亡677人。其中6起发生在“多合一”场所,死亡88人,分别占17.1%和13%。
“多合一”场所6起火灾典型案例
2009年亡13人的广东汕头潮阳“5·21”火灾;
2011年亡18人的北京大兴旧宫“4·25”火灾;
2012年亡14人的广东汕头潮南“12·4”放火案;
2013年亡12人的北京朝阳小武基“11·19”火灾;
2014年亡12人的广东普宁军埠“3·26”火灾;
2017年亡19人的北京大兴西红门“11·18”火灾。
这些火灾都有个共同的特点——
都发生在“多合一”场所
生产+经营+储存+住宿
=可燃物多+着火源多+火灾风险大+逃生环境差+……
=火灾=人财两空
正是因为“多合一”场所安全隐患多,人们的安全意识淡薄,才导致这类场所火灾造成的危害巨大!
1.容易形成大面积燃烧、火势猛烈。 由于“多合一”场所集生产、经营、存储为一体,其生产车间的成品、半成品和原料等都属于易燃物品,非常容易燃烧,而且燃烧速度快,火势猛烈。
2.火势容易蔓延,着火区域大,逃生困难,灭火救援困难。“多合一”场所内的易燃物品容易引发火灾,同时由于建筑内部空间大、可燃构件多,特别是厂房、宿舍分隔物的三合板等材料干燥易燃,一旦着火,容易形成大面积火灾。
3.容易产生有毒气体,使人窒息死亡。“多合一”场所的易燃物品均为高分子化合物,燃烧会产生大量烟雾和有毒气体,容易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甚至死亡。
4.逃生困难,容易造成人员被困和伤亡。“多合一”场所着火后,在有毒气体与火势的影响下,大部分人员会惊慌失措,产生极大的恐惧,而且建筑内部环境复杂,疏散通道少,一旦被堵死,人员难以疏散,极易造成伤亡,给救援工作带来困难。
“多合一”场所危害大,一旦失火容易导致群死群伤,那么,“多合一”场所如何才能防患于未然,下面这些消防安全措施,必须落实到位。
1.严格控制使用性质。
严禁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 经营等场所或地下、半地下室类的“多合一”建筑内设置人员住宿场所。对成片开发的门面房要严格限制经营油漆等危险化学品。
2.严格落实防火分隔措施。
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采用常闭式乙级防火门。住宿内部隔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并应建筑至楼板底部。
3.严格落实逃生疏散措施。
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应设置室外金属梯,配备逃生避难设施的阳台和外墙等作为独立的辅助疏散逃生设施,添置消防救生梯、救生绳索等逃生自救设备。场所内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应确保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场所内的外窗或阳台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4.严格落实火源控制措施。
“多合一”场所除厨房外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和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釆取防火分隔措施。家中不得储存危险品。所有的电气线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不应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建筑内的照明设施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体上。场所内应有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严格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要根据不同“多合一”场所的情况,在疏散走道、住宿部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疏散楼梯的顶部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按照要求设置应急广播扬声器或火灾警报装置。场所内应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