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分明!新安法已明确“三个必须”!
@各部门一把手:人力资源、财务部、生产部、运营部……
请不要再把安全问题和责任全部推给安全管理部门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提出“三个必须”: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将第四、十九条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将第五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